一个显然存在的事实(2009-07-21 06:23:21)</SPAN>
打砸抢 拆迁户 三晋都市报 环境整治 苏庄 汾阳 杂谈
分类:社会杂谈
18号的《三晋都市报》头版头条以巨型黑体显示标题新闻《半夜里七八个壮汉持刀狂砸商铺》。作为一家在当地不算是小的报纸把如此不过一件法制故事做成了显赫,似有小题大做之嫌。然而换个角度看,如此标题的内容又何尝不算是大呢?因为一旦事件染及“官”、“商”,它就无疑是当今中国的最大。 官商勾结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以至可以认为呈现出失控局面,而中央的一系列看似不错的政策举措非但不能贯彻下去,而倒相反往往成了地方我行我素的尚方宝剑和理论支持。比如所谓“维稳的需要”就是当今最热流行。真可谓是维稳之下,万马齐喑! 《三晋都市报》的这条消息果然源自当地政府实施的一项城市景观建设需要。我们暂且不论其景观建设的是非,但看“太原市双塔西街的太原市双塔蔬菜副食有限公司的几间门面房被七八个壮汉打砸抢,部分商铺的门窗玻璃尽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两三万元。”的报道,就足以令人惊讶究竟是何人敢于冒“维稳”之大不韪呢?受害者认为:这件事的发生可能和拆迁有关。据商户们介绍,他们租赁的是太原市双塔蔬菜副食有限公司的门面房,这些门面房都具备合法的房产手续,而且并未占压红线。但在前不久,他们却收到迎泽区建设管理局下发的《拆迁通知书》,商户们和太原市双塔蔬菜副食有限公司均对此表示不理解。另据迎泽区建设管理局分管此事的黄副局长所说:双塔西街要打造成景观街,需对占压红线及列入周边环境整治范围内的建筑实施拆迁,而该门面房则属于周边环境整治范围。 太原的消息是由我一直追踪的“汾阳暴力拆迁,惹民怨滔天”案的受害户之一来电告诉我的。于此,我又得知就在此前几天里。与政府强制拆迁行为发生多次矛盾冲突后,投石无门,最终被暴力拆迁的居民一纸“诉状”把汾阳市告到了太原市省政府相关信访部门。结果却是这样一个汾阳来电:我们把市政府告到省里后,省里信访办人员的答复曰——现在一个钱字,一个权字,垄断天下,到处都是政府和开发商合作的项目,你们又能把他咋样?告他们又有何用呢?最终,信访办没有接受他们的“诉状”。 乍一听来,信访办的人面目实在令人厌恶。我也和电话里的人一样照例把信访办的人臭骂一通。可是转念想:又能咋样?信访办的人不是句句是实话,条条是真理嘛!想想现在不是流行话中有话,言不由衷和真话假说嘛,逯军的一句质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林嘉祥的一句“你们算个屁啊,我是交通部来的。”其实官员们早把世事看了个透彻,而我们这些老百 阅读全文>> |
个人认为,申花并无错,合情,也合理。或者说带动了中超的发展,因为按中国猪协的规定,国内的球员只能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还要十二个月才能走人(之前三十六个月),这样的转会制度明摆着没当国内的球员是人,没任何保障,俱乐部想王元死你你就得死,因为就算合同到期也不让你走,试问还有谁愿意在国内踢球?只要有点技术的全跑国外去了,中超还怎么发展?这样的转会制度恰好与国际的转会制度相反(特别是欧洲)!他们都是以保障球员为主要的,难道我们的联赛还能比国际上的大联赛还先进吗?申花这么做并没出格,试问如果你作为一个商人(老板),见另一家公司有个人才,但得不到重用,工资不算高,你会不会用高薪(在你眼中是合理的薪水)把那个人才挖过来?如果会,那你是不是也是没道德?既然是足协的转会制度不合理在先,那申花用这样的“手段”就是没道德吗?相反,申花做出这一步,有可能令中国足协的转会制度更完善!(注:我不是上海的球迷,我是广东的,是广东南派足球的追随者,对上海足球无任何感情或偏见!纯粹个人看法!) |
时间:2009.07.29-2009.07.31 场馆:工人体育场 票价:80/100/180/280/380/580 特别说明:一张门票可观看当日两场比赛。 时间:2009年7月29日 17:00(第一场) 20:00(第二场) 地点:工人体育场 票价:80、180、280、380元(一张票可观看两场球赛) 比赛队伍:第一场 A组 西汉姆联VS托特纳姆热刺 第二场 B组 赫尔城VS北京国安 时间:2009年7月31日 17:00(第一场) 20:00(第二场) 地点:工人体育场 票价:100、180、280、380、580元(一张票可观看两场球赛) 比赛队伍:第一场 A组负队 VS B组负队 第二场 A组胜队 VS B组胜队 本届赛事亮点: 当前形势: 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1周年,具有特殊历史意义,海内外媒体和观众关注度极高 紧密配合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主题 赛事看点: 英超亚洲杯首次进入中国大...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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