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晨2时,一辆载有40余人的双层卧铺客车行至湖北襄樊市樊魏高速公路襄樊北入口附近突然自燃起火,睡梦中的乘客被大火惊醒,大
部份乘客在慌乱中逃下车,但有4人不幸被大火烧死,1人被烧成重伤。被烧卧铺客车上的乘客是郑州市37中教职员工,他们是到湖南游览张家界返回的途中遭遇
到不幸事故的。
据楚天金报消息,烧毁客车上的乘客 阅读全文>> |
交警上岗执行公务,是为维护道路安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而今出台新的规定,有点令人毛骨悚然,交警可以持枪上岗,听后令人一身冷汗。 警察过去使用枪支,是为应付突发事件,包括自卫解救人质,或对拒捕重要人犯。 动用枪支事关重大,与人生命权利有关,如果交警稍有不甚,万一走火可怎么办? 如今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一令人汗颜,社会舆论怨声载道,这是民意不可小看。 交警配枪有无必要?其中会有什么隐患?如果我们处理不好,将会造成社会麻烦。 不到万不得已时候,不该使用这种手段,使用枪支慎之又慎,才能预防不测出现。 试想遇上交通违章,让你枪口之下就范,岂不人为制造对立,引发矛盾危及治安。 《交警配枪的思考》2002,7,24,4,00 |
朋友发给我前天他在现场抓拍的照片!</STRONG> 上图咯~~~</STRONG>利仁电饼铛电视广告!</STR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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