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基金方案基本成型 交强险费率暂不调整
据新华社电 记者29日从“2008年交强险信息披露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与交强险制度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可期在年内出台。救助基金设立后,对我国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其中包括对交强险经营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主要从交强险保费提取</STRO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家应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解决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肇事后逃逸或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等特殊情形下,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