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SPAN>“</SPAN>民族情</SPAN>”</SPAN>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SPAN>
联办:中国书画家协会、中国书画艺术出版社、中国艺术家协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珠湖书画艺术交流有限公司</SPAN>
  一、评委会</SPAN>
  大赛将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SPAN>“</SPAN>和谐发展、艺术第一</SPAN>”</SPAN>的宗旨,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复评、终评。</SPAN>
  二、征稿对象</SPAN>
  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海内外书法家、画家、书画爱好者。</SPAN>
  三、参赛项目</SPAN>
  1、书法(含篆刻、硬笔) </SPAN>
  2、美术(含中国画、油画、装饰画、工笔画、漫画、版画、剪纸、水彩画)。</SPAN>
  四、作品尺幅及要求</SPAN>
  1、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尤欢迎自撰赞美祖国山河、民族和谐、人民幸福的诗词佳作,勿需装裱。篆刻作品4方印拓,请自行粘贴好,同时邮寄一枚印章原件。油画可先寄作品照片评选,油画作品如入选后,需寄作品原件。</SPAN>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地址、邮编、电话、作品名称。另附个人简历一份。信封左下角注明</SPAN>“</SPAN>第三届民族情</SPAN>”</SPAN>字样。</SPAN>
  五、投稿要求</SPAN>
  1、投稿时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费30元,海外每件30美元。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以免丢失,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汇款人姓名、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以便统计。</SPAN>
  2、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交参评费且免初评。</SPAN>
  六、待遇及作品归属</SPAN>
  1、本次大赛设金奖50名,银奖150名,铜奖250名,全国拟入选作品450件,凡入选者具备加入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资格。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大赛组委会及联办单位颁发精致获奖证书。获奖精品作品将集结成册《中国当代书画家墨迹典藏》第六部。入编作者可自愿订购《作品集》。</SPAN>
  2、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SPAN>
  七、截稿日期 2009年6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6月中旬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专业媒体公布。</SPAN>
  八、收稿及汇款地点</SPAN>
  1、内地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SPAN>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门邮局3628信箱第三届</SPAN>“</SPAN>民族情</SPAN>”</SPAN>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210036</SPAN>
  电话025</SPAN>—</SPAN>86470852 82058472 </SPAN>
  传真025</SPAN>—</SPAN>86470852  </SPAN>
  E</SPAN>—</SPAN>mail:chinashjxh@163.com</SPAN>
  2、海外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内地书画家请不要投稿此地址):</SPAN>
  香港九龙尖沙咀加拿芬道20号加拿芬广场10字楼1006室中国书画家协会 传真:00852-30138323 Unit1006,10/F,CamarvonPlaza,20CarnarvonRoad,Tsimshatsui,Kowloon,HongKong.E-Fax:00852-30138323</SPAN>
  九、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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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 第三届 </SPAN>“</SPAN>民族情</SPAN>”</SPAN>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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