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评论 > 评中评 > 正文 伍皓,你好</STRONG> 2009年07月10日 14:18</SPAN>凤凰网评论专稿</SPAN> 我对云南“处女卖淫”案的关注,远远比不上邓玉娇案,一直有新闻,一直有评论,但始终不曾仔细看过。其实这两个事件有诸多相似之处:公权力成监督焦点,民间力量的深度介入,新闻媒体报道水平参差不齐,事实真相扑朔迷离......
今天看到了三篇评论,都提到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涉及新闻如下:云南官员发帖评点评小学生“卖淫”案网民多不买账。文中提到伍皓在凯迪网发帖发了多张帖子:批评记者不够职业,揭露警方执法九大过错等等。黎明对此表示了欢迎,文中摘录多句伍皓的话,让我心里为之一动。
早上非常忙碌,但仍然去凯迪网把伍皓的几篇帖子找来看了。
第一篇是对凤凰卫视曾子墨、新京报吕宗恕、南方人物周刊吴虹飞的批评,鉴于我时间有限,没能把三位记者的报道一一细看,所以没法判断批评是否成立。目前只能说:如果伍皓所提细节没有问题,那些批评应该是站得住的脚的。在后一篇伍皓说:“我是一个把新闻真实当成自己生命的人,因为我的记者生涯中,从未敢做过任何一条虚假不实的新闻报道,我始终认为,虚假不实的新闻就是对公众的犯罪。但是当我看到三记者的报道之后,我真的为现在新闻界年轻人的‘勇敢无畏’感到汗颜。”我个人认为三位记者应该回应伍皓的批评,毕竟事关职业道德和尊严。如有时间,我会在在认真看完报道内容,在以后的评中评对给各位一个交代。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探讨,也许读者诸君不会太感兴趣,但俺也做过几年新闻,所以“把新闻真实当成自己生命”颇有共鸣,因此不厌其烦多摘录了几句。
下面是大家感兴趣的,在《“卖淫案”中警方之过错》一帖中,伍皓通过描述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对于此案警方错误的反思,承认警方犯下9宗错误。这9宗错误显然比前篇批评记者很有力量,媒体报道称为“自曝家丑”,我转录如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