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日期为2008年12月13日,青岛崂山区麦岛路派出所公安干警做了现场笔录。由于报社没有与父亲签订劳动合同,公安笔录对我们非常重要,2008年12月16日我与律师去派出所调取现场笔录,干警们说所长没在所里,没给笔录。2009年1月13日劳动仲裁院去取没给,1月14日我与律师、劳动仲裁院再去派出所,领导说公章没在所里,又不给笔录。直到1月15日劳动仲裁院开庭后才取到笔录。这时发现公安的
!天哪!这种灭绝良心、扭曲事实的事情也能在山东省的青岛发生。而且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发生这种事情的单位恰恰是国家“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法纪执行单位青岛崂山区麦岛路派出所,和靠“事实报道”为生存之道、党报宣传单位的《半岛都市报》社。
    《半岛都市报》社的保安处长高晓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