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  去年,省盐务局(盐业总公司)分三批组织本系统33名中层以上干部出国旅游,共花费公款62.98万元。其中有两批是在“5·12”汶川大地震后出行,在群众中产生恶劣的影响。纪检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介入调查。随后,省纪委、省监察厅立案调查处理。4月1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省盐务局宣布了对该局组织公款出国旅游责任人的处理决定。33名干部公款出国旅游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
  33名干部公款出国旅游
  昨日,记者前往省盐务局采访。
  据介绍,省盐务局组织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是2007年10月作出的决定。2008年2月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由旅行社安排与他人合并组团,赴欧洲10国游,行程14天。每人费用约1.9万元。享受出国游的成员为该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下属各分局负责人共33人。当时,由省盐务局副局长石奇哲与旅行社负责人签订了组团出国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