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校区</SPAN>
财经与艺术系学生分会章程</SPAN>
 
第三章</SPAN>  </SPAN></SPAN> 学生分会干部制度</SPAN> </SPAN>
第八条</SPAN> 干部的素质要求:</SPAN>
(一)学生干部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SPAN>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本系同学服务的精神,务实、求新、严谨、甘为公仆的行为作风;</SPAN>
(三)服从上级领导,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勇于创新,并善于利用时间,努力学习,永不自满;</SPAN>
(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与义务;</SPAN>
(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行为作斗争;</SPAN>
(六)具有积极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精力。</SPAN>
第九条</SPAN> </SPAN></SPAN> 干部产生的办法:</SPAN>
(一)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采取自荐、推荐等形式,经过面试、试用,上报系团总支审批;</SPAN>
(二)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以由组织推荐、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SPAN>
第十条</SPAN> </SPAN></SPAN> 主席的职责:</SPAN>
(一)全面负责学生分会的工作,抓好学生分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SPAN>
(二),总结布置工作,并听取意见和批评,不断改进工作;</SPAN>
(三)定期向上级领导总结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领导的指示和指导;</SPAN>
(四)善于捕捉时代的信息,结合本分会的实际情况,不断提出富有创造性的学生分会工作构想,并以开拓创新开创学生分会工作的新局面;</SPAN>
(五)在考察干部工作的同时,还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的各种问题。</SPAN>
(六)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SPAN>
第十一条</SPAN> </SPAN></SPAN> 副主席的职责:</SPAN>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工作,指导或间接参与所负责部门的工作;</SPAN>
(二)经常向主席反映各部门的情况,充分发挥主席联系各部正副部长的纽带作用;</SPAN>
(三)不断提出自己对学生分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所负责部门的思想工作。</SPAN>
第十二条</SPAN> </SPAN></SPAN> 部长的职责:</SPAN>
(一)富有创造性地开展本部的工作;</SPAN>
(二)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其对部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SPAN>
(三)关心干事的成长并向主席团反映他们的意见的建议;</SPAN>
(四)团结其他部门,共同搞好工作,对其他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的权利。</SPAN>
第十三条</SPAN>  </SPAN>副部长的职责:</SPAN>
(一)</SPAN></SPAN>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SPAN>
(二)有责任提出利于本部或学生分会的建议;</SPAN>
(三)不设部长的部的副部长代行部长的职责。</SPAN>
第十四条</SPAN>  </SPAN>部长助理的职责:</SPAN>
(一)积极配合部长及副部长做好相关工作;</SPAN>
(二)为部门工作及管理提出自己的建议。</SPAN>
第十五条</SPAN> </SPAN></SPAN> 干事的职责:</SPAN>
(一)积极主动协助正、副部长开展工作;</SPAN>
(二)在各项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SPAN>
第十六条</SPAN> </SPAN></SPAN> 干部的罢免:</SPAN>
(一)政治思想上有错误言行,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SPAN>
(二)工作、生活作风不端正,严重影响学生分会声誉,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者;</SPAN>
(三)</SPAN></SPAN>在学生分会内部“拉帮结派”,影响学生分会整体工作及各部工作者;</SPAN>
(四)</SPAN></SPAN>无故不参加学生分会会议、活动(包括各项工作)达二次及以上、迟到三次,屡教不改者;</SPAN>
(五)</SPAN></SPAN>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者;</SPAN>
(六)</SPAN></SPAN>凡是达到以上诸条之一者作自动退出学生分会论处;</SPAN>
(七)</SPAN></SPAN>对在任的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的部长,经学生分会决定可随时撤换;</SPAN>
(八)</SPAN></SPAN>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对不合格者,主席团可商议撤换,并作出撤换与否的决定;</SPAN>
(九)</SPAN></SPAN>干事之撤换由部长提议,报主席团审批。</SPAN>
第十七条</SPAN> </SPAN></SPAN> 学生干部的汇报、管理和考核:</SPAN>
(一)严格执行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学生分会负责的制度,每一项重大活(二)动必须向学生分会主席团汇报计划和总结;</SPAN>
(三)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因故不能签到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SPAN>
(四)各干部每学期作一次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由上级进行考核。</SPAN>
第四章  </SPAN></SPAN> 财务管理制度</SPAN>
(一)严格遵守钱账分离原则;</SPAN>
(二)预支活动经费须认真做好预算工作,经主席团审批,由主席签名后才可下发款项;</SPAN>
(三)活动的每项开支必须有正规的发票或收据,经手人在发票或收据的空白处注明经费用途并签名;</SPAN>
(四)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结算工作;</SPAN>
(五)生活部对发票或收据统一保存并管理,并及时将其收入帐本,定期送主席团及领导老师审查;</SPAN>
(六)每学期须认真做好结算工作,并向全体成员公布;</SPAN>
(七)换届时须做好交接工作。</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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