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伤者成了植物人,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一年半,并与其妻共担保险赔偿不足的经济损失33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 
今年4月1日5时许,魏某酒后驾车,将李某撞成重伤,成了植物人。经交管部门认定,魏某负事故主要责任。7月16日,检察机关以魏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伤者的姐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魏某夫妇和肇事车保险公司索赔3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魏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但认为原告请求过高,没有能力给付。 
保险公司辩称,肇事车辆的被保险人并非被告人,而是其妻徐某的弟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