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姚姓老翁途經恆春鎮環城步道時,遭突起的地磚絆倒傷重死亡,屏東地院一審判決恆春鎮公所須賠償家屬三百八十四萬元,鎮公所不服提起上訴,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據了解,二〇二二年間,被害人姚翁行經恆春鎮環城步道時,被突起的地磚絆倒,經送醫急救手術後,最終傷重不治,死因為高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