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某機電公司主管吳男,把微型攝影機黏在女下屬辦公桌面底部,偷拍褲底風光,被逮後竟瞎掰「只是要查看員工平時工作狀況」,法官斥無稽,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徒刑6月。 吳...…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