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公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自今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未來建築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約三百坪)以上者,除特殊排除對象外,強制要求每二十平方公尺(約六坪)即應設置一瓩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國內建築正式邁入「強制光電時代」。 新建、增建、改建適用 排除宗教殯葬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