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工人因收入不穩定,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取信用卡、金融帳戶、提款卡等的取簿手,該詐團是以假冒檢警及客服人員等手法詐財;男子被逮後,供稱只獲酬兩千元,願繳回不法所得。不過苗栗地院法官不認為被告值得同情,認為其所為助長詐騙風氣,破壞社會信賴,依參與犯罪組織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