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重點包含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廿%比率,出租予新婚兩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明定興辦社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包租以達五十%為原則;要求內政部應建置全國統一的申請登記平台,並規範補助包租的金額不得低於代管二.五倍。 現行條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