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王姓男子駕駛賓士AMG-GT跑車(新車入門款台幣六百四十多萬)被杭姓駕駛撞壞,王男以車價值減損六十萬、與修車期間租車代步每天三千九百八十元等費用對簿公堂。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杭確實有過失,須全數賠償王男包括車價減損與修車期間租車代步等費用共一百五十六萬餘元。 判決指出,王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