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為因應現代建築型態之複雜情形及建築物日漸增加等因素,修正「苗栗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定自治條例」,去年底獲議會通過,自今年三月五日起,門牌未依規定張貼或脫落未補製張貼,將罰三百元,私設戶政未編定或與編定不符之門牌,將罰五千元,得連續處罰。 最多罰5千元 得連續處罰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