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花蓮縣可新增副縣長、主任秘書各一人,但尚未傳出有人選;至於玉里鎮、新城鄉則因人口超過兩萬人,鄉鎮公所可增設主任秘書,新城鄉公所新主任秘書由原秘書呂坤漢升任,玉里鎮仍懸缺。 地方制度法原規定是人口三萬人以上才能設主任秘書,去年修法後,自…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