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不只體育場館、健身房等室內空間全面禁菸,台中市衛生局與運動局共同推動全市十二座運動中心(含兒童運動暨體適能中心)戶外區域,也全面納入無菸環境管理,並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公告,自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起,上述場所戶外區域列為禁止吸菸場所,違規吸菸者處以二〇〇〇元至一萬元罰鍰。 衛…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