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市府制定或修正自治條例共八項,其中,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公共工程設立高標準「門檻」。 主辦機關須詳實審核土方流向計畫,建立完整「憑證抽查機制」,廠商在請領工程款時,機關得確實核對運送憑證是否跟計畫相符,如果機關沒按規定抽查、沒…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