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最高速限50公里的道路飆到時速106公里,撞上前方機車釀成死亡車禍,一審依過失致死判刑後,檢方與陳男不服上訴,高院改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但要依和解內容賠償家屬。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