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發布實施的都市計畫每3年或5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主要是希望主管機關根據都市發展的狀況、人口的成長等,進行全面性的檢討、評估,進行適當的修正。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