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內政部修正任用規定,台南吳姓女消防員爭取擔任分隊長或科員,南市消防局與銓敘部、消防署研議後以「新規不溯及既往」未允許,但她援引禁反言原則提起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不構成,駁回...…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