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S姓人妻於結婚後,在陳姓丈夫的外接硬碟內發現丈夫與李姓小三的親密互動照片,元配以這些不倫照片當作證據狀告李女破壞她的婚姻;李女向陳男訴苦這事,陳男反告妻子偷取電腦檔案並求償一百萬元,台南地院民庭判人妻須賠五萬元給丈夫。二審法院也認定陳男與李女兩人侵害S女的配偶權,判李女要賠給…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