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陳璟民/桃園報導〕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原住民在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的農牧、養殖或林業用地,可申請變更為建築用地,一生一次且面積三百卅平方公尺為限,但桃園市議員陳瑛昨於議會定期會市政總質詢、會後受訪時,指該政策實施廿多年來,全市只核准四件,「規定太嚴格,還要花很多錢」,讓很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