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男子胡晨旭被查獲將三級毒品粉末摻入果汁粉混合、分裝成毒咖啡包;其辯護人稱胡男僅負責調和、分裝,不算製毒,爭取以「持有」罪論。苗栗地院認為「物理加工式混合」也屬製造環節,不應只限化學提煉,考量胡男自白犯行,依犯製造三級毒品罪,判刑四年半。 法官認定 製造不只限化學提煉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