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為鼓勵全民投入防詐,內政部本月一日公布施行「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檢舉案件經法院判決三年(含)以上有期徒刑者,就先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有罪判決確定,再發給其餘獎金,合計最高可領取一千萬元檢舉獎金;刑事警察局強調,獎勵辦法可強化社會共同打擊詐欺的力量。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