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斥賣公司帳戶惡性更重大 判刑1年10月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洪姓男子提供名下兩家公司四本帳戶給詐騙集團,造成多名被害人共損失三六六二萬餘元,南投地院法官審酌提供公司帳戶比賣個人帳戶惡性重大,以洗錢罪判刑一年十月,併科罰金廿萬元,被害人均提民事求償,已有兩案法官依被騙金額全數判賠,洪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