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3命劫財 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 〔記者王定傳、張文川/綜合報導〕去年五月,廿四歲男子張泓毅自認卅歲陳姓妻子處於不快樂環境,先殺陳女後,再連續殺害六十九歲的岳母及三歲繼子,並盜領岳母存款及盜刷信用卡共五十七萬餘元,用以網路交友、線上賭博等;新北地院國民法官認定張男所為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罪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