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底前為輔導期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網紅要課稅了!財政部昨發布作業規範,境內網紅符合4條件之一,包括在我國設實體固定營業場所、具備營業牌號、僱用人員處理銷售事宜、透過網路銷售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10萬元、銷售勞務5萬元),應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