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曾在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擔任錄事的修姓男子去年因種植、收受大麻,警方查獲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最終兩案分別被判處一年二月、拘役四十天。高等法院獲報後,認為修男行為損害司法信譽,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近日判處修男,降兩級改敘。 懲戒法院調查,修姓錄事去年一月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