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或殺人未遂者 判10年以上不得假釋 行政院審查中 〔記者陳彩玲、謝君臨/台北報導〕法務部檢察司去年針對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意旨,研修刑法部分條文草案,訂定「特殊無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於刑法第七十七條新增第三項,規定故意殺人或殺人未遂罪者,被判無期徒刑、或逾十年以上徒…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