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吳昇儒/綜合報導〕中國籍律師劉蓉芳來台,到台中地院以被告訴訟代理人身分開庭,他是中國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但宣稱自己也是被告公司聘僱的法務人員,惟未出具任職被告公司的證明,原告委任律師蔡昆洲質疑劉並非被告聘僱的法務。如果劉男並非受僱於被告公司從事該公司法務工作,卻冒稱是該公司法務,是否…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