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起訴李姓男子提供自然人憑證,間接協助詐團,但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帳戶申請資料中的「工作公司」,是在安南區經營30多年的小吃店「義福虱目魚粥」,李男不在店內工作,最後判...…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