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上一塊土地將自建,依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需考量相鄰畸零地單獨開發權利,達成讓售或合建協議才可開發。錦華里里長溫美珠昨指開發商將鄰近畸零地處分割出二.二坪讓售給產權公司,產權公司不同意合建下,開發商可自行單獨開發,導致原鄰近的畸零地無法合建,幾乎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