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男大學生在網上認識國中三年級女生,並多次誘導對方拍攝性影像,甚至未戴保險套即於國小的男廁內與其發生性關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