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起機車車禍演變成「先和解、後反悔」的法律攻防戰,王姓男子與徐姓男子因逆向騎車相撞,當場協議「各自處理、不報警」,未料徐男事後因胸痛又重返現場報警,導致王男遭警方依「肇事逃逸」開罰四千五百元,不過台中地院近日認定王男離開現場並無違規,撤銷罰單,全案仍可上訴。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