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吳姓老婦人於二○二四年八月被詐騙集團假公務員及假警察騙走五十三萬四千元積蓄,錢交給當時年僅十七歲的蔡姓車手。吳婦不甘被騙、對蔡姓少年及其父親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認蔡父對未成年兒子有監護責任、判少年與其父親須連帶賠償吳婦五十三萬四千元,還可上訴。 吳婦提告主張,二○二四年八月…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