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由個資會統一受理個資事故通報,個資會得對公務機關為各項監管作為,公務機關應置個資保護長等,但關於非公務機關有六年納管過渡期部分,朝野立委普遍認為時間應縮短,因此保留,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由個資會統一受理個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