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曾因販賣一、二級毒品被判刑十五年的毒販馮志明,出獄後繼續販賣海洛因與安非他命,四次販毒雖只賺得八千元,但新竹地院認定他明知故犯、惡性重大,痛批「再無情輕法重之情」,再以販毒罪重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半。 四度販毒 賺差價牟利八千元 法官調查,去年四月,馮男在竹市以九萬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