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邱姓女子和謝姓男友感情不睦,為了報復他躲在停車場埋伏,見謝男搭計程車下車,立刻持事先準備的不明強酸朝他潑灑,造成謝男臉部毀容,手部活動也受損,經醫院治療仍難以痊癒,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依重傷害罪判邱女八年八月徒刑,民事則應給付一四五七萬餘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邱女判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