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定期會昨為市府文化局、客家事務局工作報告議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前年五月經立法院修正通過、總統公布施行後,針對販賣藝文表演黃牛票,可按票面金額處十至五十倍罰鍰,桃園市政府至今一年十一個月,受理三四四件檢舉,結案一一一件,罰款共四○九萬元,議員楊朝偉質詢時,批評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