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貿易署昨公告自五月七日起我國產製(MIT)貨品出口至美國,應簽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若未檢附文件將無法出口,違者依貿易法最高重罰三百萬元;貿易署強調,簽具聲明書是希望業者與政府合作,全面防堵中企洗產地等違規行為,並維護台灣經貿利益。 未檢附文件 禁止出口…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