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警方查獲鄭姓男子幫吳姓藥頭跑腿,完成4次各1000元的安非他命,共賺取800元,將他依法送辦。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鄭男4次犯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各判刑5年1個月,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