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三月一日起將嚴管露營場污水處理,若未處理就排放,依水污染防治法,初犯罰鍰為七到十萬元之間,新規定上路前,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已會同觀光旅遊局,針對市境露營場,協助業者了解並遵循相關規範,確保其污水處理系統符合最新法規要求,目前轄內露營場已多數設有化糞池,但生活雜排水仍需持續輔導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