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六次酒駕紀錄的江姓鐵工,去年八月又酒後騎機車,台中地院法官除依公共危險罪累犯加重判刑八月,並對於他屢犯不改,認為憲法雖保障財產權,但如果濫用財產權利,國家於符合比例原則下可限制或剝奪財產,基於犯罪預防等考量,認定這輛機車屬於犯罪工具,宣告沒收江男的機車。 法官:基於犯罪預…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