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般事故(无人受伤)须知</STRONG>
 
    ①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事故中队办理有关手续。
  ②提供本方和对方维修车辆的保险委托手续。
  ③视事故损失情况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属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提供担保后,经主管领导或法人代表加签意见可减免保证金)。
  ④事故中队政务组办理车辆放行、交费、交纳保证金手续。
  ⑤带齐车损报告(经保险公司核定)、照片、维修发票、拖、停车费票据等,到经办民警处办理结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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