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偶尔看网络媒体指出,作为中国第一大企业的掌门人,“陈同海在集团内挥霍是出了名的,平均算下来,他每日挥霍的钱超过4万元</STRONG>”。
   “每月交际一二百万</STRONG>算什么,公司一年上缴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这是陈同海的一句“名言”。
    他很有“肚量”,能与人“共享”情妇,以此作为维系共同利益的重要筹码;他也“财大气粗”,能一个月挥霍公款120万</STRONG>
    7月15日,因受贿1.9573亿余元,陈同海一审被判死缓。公开资料显示,陈同海单笔最高受贿金额达1.6亿元。
   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但最终他并没有如人们所猜测的那样,被判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