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葫芦案”是法治社会之耻</STRONG>
      连日来,一篇被各大网站论坛转载的帖子指称,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法院竟然判定三名男子在“2008年二三月份的一天下午”犯下了强奸罪。(7月14日《广州日报》)
    《红楼梦》里有“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东至县的法官在具体作案时间都不清楚的情况下竟然判了个强奸案,这也算是一桩现代版“葫芦案”了。参与庭审的审判长、法官,不可能不懂刑法,即使一个法官糊涂,其他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