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末的电视上,主播的一句评说,不仅让我一愣——“不属于自己的狂欢”。
    那是在小结今年的中超联赛时说的。中国的足球让人伤心,但中超的比赛仍然不缺少观众和呐喊。其实,足球实在还是许多许多的人魂牵梦绕。十月最后的一天,中超谢幕。有人欢喜有人愁,这是必然的,而上海申花的体验,却是兼有了欢喜和愁。因了对同样积分的代表队复杂的排名程序,比赛刚结束时,大多数申花球员和球迷都认为自己已经操稳胜券了,于是便大事庆祝,欢呼之声,响彻了上海虹口体育馆,然而,按照足协最后的排定,申花无缘决赛。于是申花化狂喜为伤悲。报道这则新闻的主播顺口说:他们提前享受了本来不属于自己的狂欢。
 
    依照专业人士的分析,上海申花是有实力的,光外援就请了五个,对前几个赛季来看,今年它的整体表现还是不错的,只是“遇强不强、遇弱不弱”,结果还是收获了一番伤心。
    当然,如果当时的积分一望可知,如果规则简易明确,申花人也许不会有那样一场狂欢,因为自己已经出局。但问题是,他们已经狂欢了之后,是不是要“退还”原本“不属于自己的狂欢”呢?
    这也许是个不可能有解的问题,但却并非无聊。
    仔细想来,有些东西的归属,并不是物权法所可以界定的,比如清风明月。而感情的事儿,更是如此。悲伤着你的悲伤,快乐着你的快乐,那算不算侵权呢?如果算作侵权,又如何赔偿或者纠正呢:停止侵权并且支付诉讼费?
   
    对于往事的误判,左右了人们的情感,或者说,不存在的状况导致了现实的情感表现,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少,而对于未来的错误估计,则肯定更多,为根本不会发生的灾祸的隐忧,为根本不能成真的好事的窃喜,多了去了。等到事过境迁,在回过头来想,那会有多少的唏嘘感慨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辗转反侧、寝食不安!早知如此,可以有当时的踌躇满志、沾沾自喜呢!
    想一想,理一理,究竟有多少的悲欢,是属于自己的,有多少的悲欢,其实病不是属于自己的呢?上错了桌的,吃错了药的,付错了钱的,哭错了坟的,又有多多少少呢?
    难说。
 

    然而,谁也没有办法准确的预测未然的一切,因为,森罗万象,那并不是一套设定了并且绝不会更改的程序。这有意思么?这没有意思么?
    西方人说,上帝是个掷骰子的。这个话,也形象,也很到位。
    具体到上海申花队,他们也并非乏善可陈,即使乏善可陈,他们也并非无可欢喜,即使欢喜了别人的欢喜。具体到身边的你我,也是一样的吧。
    天凉了,天高了,桂花香了,菊花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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