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详细 36章 将欲歙之 (网上搜集转帖)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注释 ①歙:敛,合。 ②固:暂且。 ③取:一本作“夺”。 ④与:给,同“予”字。 ⑤微明:微妙的先兆。 ⑥脱:离开、脱离。 ⑦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引语 有人认为这一章也是讲用兵的道理,不过我们认为这主要描述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评析 从这一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阅读全文>> |
admin 于 2008-12-14 07:04 PM 发表:楼 主 我揭露何德章和刘后滨的帖子,怎么给删除了? || 未名常客 于 2006-10-27 08:30 AM 发表: 楼 主 我揭露武汉大学何德章和中国人民大学刘后滨师兄弟二人联合打击海归的帖子,怎么给删除了?为啥? [本帖由 未名常客 于 2006-10-29 08:47 PM 编辑] admin 于 2006-10-27 08:47 AM 发表: 第 2 楼 是版主刘老师亲自删除的,您问他吧。晚上他见了您的帖子会回答的。 京都静源博士的网站欢迎您的光临!我们十个编辑全是正七品官,为网站值班处理具体事务,谁值班,谁权力最大!版主京都静源博士只是京都帝国翰林院内从九品看门的下岗再就业人员。 京都静源 于 2006-10-27 01:33 PM 发表: 第 3 楼 未名常客先生 您的帖子是我删除的。首先我谢谢您的好意! 但是您所说的有些问题我无法查证。更由于是或不是对我没有意义。比如您说刘后滨把何德章辱骂和诬陷我的话,全盘转告给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各位领导等等。再比如您所说的何德章指使和勾结刘后滨等等。这些话公开出去没有好处。尤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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